『作表面』的中國標準 之下的貪汙水雞扁

呆胞我 在 05:31下午 九月 14, 2009 發表 , 文章分類:嘿嘿台灣奴

 在馬先生的優秀地順利領導下,

台灣和中國正式慢慢接軌。

 

自從88水災後的二星期,

我有在看新聞,至少報的是災情,不是阿扁。

阿扁那二個星期的新聞大約是這十年的『阿扁媒體空窗期』。

水雞扁不知道心情如何 ~ ?

自從救炎後,我看新聞下來,

怎麼看都是『作給中國看的』,

救災標準是用「中國標準」,

台灣的阿兵哥全成了『戰士』

沒有現代科技,彷彿回到唐山大地震。

祖國同胞一看就很親切。

CCTV連中國人自己也不看,

中國的人好像是看中天,

倒是台灣連起線到CCTV

變成頭尾一環~

好厲害的招式~


中國標準來看阿扁的無期徒刑,

在中國,貪汙被處死的人不是沒有。

反正貪的人太多了,死也死不完。

這是中國人都知道的。

捉了就殺幾個~沒什麼。

阿扁沒啥~

重要的是阿扁「曾經」有的身份及言論。

我是不太看其他人講阿扁怎樣,

每個人有個人看法。

我家客廳現在還放有『春天的花蕊」的錄影帶喔~

講起來我家也曾是「扁迷」一族,

犯了罪,

阿扁被判死刑還是無期,俺是沒什感覺。

畢竟台獨的我是很現實的,

何況是水雞扁先假台獨,騙我選票。

我被騙十年,誰同情我。

DPP不台獨,反台獨不是新鮮事,

 之前DPP的黨工們也批評了我不少有關台獨。

自己去看留言吧~

 

所以台獨的我不同情他。

倒是比較在意,

針對貪汙的事件,

對一人判的很重,

對其他人及貪汙本質蠻不在乎的

作表面『中國模式』。

慢慢深植台灣。

迴響[1]

迴響:

陳水扁應該被判決不受理
◎ 傅雲欽 (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09.09.13

昨天下午碰到民進黨員莊勝榮律師,我問他:「你們的阿扁被判重刑,你有何看法?」
他回答說:「阿扁已退黨,已不是“我們的”阿扁。阿扁被判重刑,實在不對,早就應該對他不起訴。既然起訴,法院應該對他判決不受理。」
我說:「我知道你不是扁蟲。你為何這樣說?」
他解釋說:「法律規定,被告在偵查中死亡,檢察官應處分不起訴,在審判中死亡,法官應判決不受理。扁案爆發後,阿扁應該像韓國的盧武鉉一樣,早日自我了斷,讓檢察官處分不起訴或法官判決不受理。賴活又求茍免於刑,卻被重判,可說歹戲拖棚,越演越難看。」
我說:「原來如此。我有同感。」
韓國的盧武鉉愧死,台灣的陳水扁茍活。我因此知道為什麼第二次大戰結束後,同為日本殖民地的韓國能馬上獨立建國,而台灣至今不能獨立建國。我也因此更堅信:扁蟲不滅,台獨無望。

由...發表 Anti-DPP&IdiotBallan on 十月 05, 2009 at 03:39 下午 C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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