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馬英九「和平協議」的內容?

包不同 在 11:32下午 十月 20, 2011 發表 , 文章分類:

宗旨:

基於「一中各婊」共識,雙方認同「中華民國」只能在台灣島上自婊,不得拿到國際上亂婊。條約簽訂後,國民黨與共產黨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雙方一起婊台灣。

條約內容:

第一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大陸飛彈需轉向一百八十度,不得瞄準台灣。台灣必須在2016年前(註:西元,非偽民國紀元)停止向美軍購。

第二條:自條約簽訂日起,解放軍不得攻擊台灣省任何區域。但若打擊台獨份子、分裂份子、異議份子、民運份子、地下電台等意圖顛覆政權、 分裂國土者,不在此限。

第三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台灣有必要共同守衛祖國固有領土。目前遭受侵略的領土如釣魚台,解放軍不想欺侮日本,故由台灣承擔責任。南沙諸島,解放軍懶惰出遠門,故台軍有保衛疆土之責。海參威,雖然在中國領土附近,但是得罪俄羅斯老大哥下場生不如死,台軍有代勞之責。舉凡淪喪之國土,台軍皆有義務收回。

第四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台方須認清萬惡美帝意圖分裂中國的真實面目,此後台灣不得觀看好萊塢電影、HBO影片,不得使用任何美貨,包括Intel、AMD處理器,只可以用中國還沒造出來的龍蕊處理器。

第五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台方須認清日本軍國主義意圖侵略中國的真實面目,此後台灣不得播放遊戲王、Keroro軍曹、海賊王、火影忍者、妖精的尾巴等動漫影片。不得觀看波多野結衣、雨宮琴音、羽月希等女優之淫亂影片!想當年,祖國大陸就是看太多日本淫亂影片,才會鬧出十三億人口。

第六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台方不得讓任意國家以任何理由進行軍事介入,就像莫拉克颱風來襲時,台方拒絕美國第七艦隊援助一樣。(附註:馬英九「您」在這點上幹得不錯,寧願死傷數千人也不願讓第七艦隊干涉中國內政,可謂中國脊樑,記小功一支。)

第七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台軍需在2016年前逐步削弱軍力,諸如淘汰F-16改換成F-5E、步槍改成弓箭、紀德艦改成海上賭船。

第八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如有任何國家以武力侵犯台灣,祖國大陸必定負起保衛之責!菲律賓若侵略太平島,祖國大陸必定發表嚴正譴責,日本若侵略釣魚台,祖國大陸必定發表嚴正譴責。只要誰敢動台灣一根汗毛,祖國大陸必定嚴正譴責該國!

第九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台灣食物須改用地溝油炒炸,培養萬毒不侵的體魄。

第十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台灣嬰兒須改喝三聚氰胺奶,發揚中國特色。

第十一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台灣人民須培養堅決打擊美帝日寇的信念,看到美國人就打、看到日本人就殺!

第十二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國民黨為唯一合法的台灣代表,誰敢與國民黨人競選總統,就是國家的叛徒、漢族的奸細!

第十三條:自條約簽訂日起,兩岸需擴大軍事交流與互信!台軍將領常來祖國吃香喝辣、打高爾夫球,日後解放軍將領訪問台灣,台灣不得以民選政府推託,招待規格須比照祖國大陸的三公開銷!

但書:條約廢止

第十四條:本條約若牴觸反分裂法,則自動廢止。

第十五條:本條約若胡主席認為須當廢止,則自動廢止。

第十六條:為了與國際接軌,本條約比照希特勒與波蘭簽訂的「互不侵犯」條約,祖國說廢止就廢止。

第十七條:雙方秉持誠信原則,祖國大陸信賴台方有誠意裁減武力,逐步達成和平統一之目的。但若祖國認為台軍誠信不夠,隨時可以廢止條約。

第十八條:台方如有公投、加入聯合國等舉動,視同為台獨行為,條約自動廢止。

第十九條:外國如以武力介入,比如第七艦隊到台灣進行颱風救援行動,條約視同無效。

第二十條:若台獨份子掌權,本條約自動廢止。

見證國

第二十一條:本條約簽署,由北朝鮮領導人金日成、古巴領導人卡斯楚、以及剛被擊斃的利比亞領導人格達費共同見證,基於條約神聖原則,除非祖國大陸主動廢止,雙方無權單方廢止合約。

迴響[4]

迴響:

還要加上一條:將祖國的所有核廢料貯存於台灣島上,並將所有反對人士移民發配到中國西北塞外地方,全台灣島駐紮解放軍。

由...發表 suio on 十月 21, 2011 at 11:57 上午 CST #

終於又看到包大的文章了~

由...發表 jansamw on 十月 25, 2011 at 11:48 下午 CST #

阿包8+26到底是多少鴨
你很過分欸搞這麼難的

由...發表 阿鈽 on 十月 28, 2011 at 02:37 上午 CST #

第3條怎麼能忘了收復蒙古共和國還有抓達賴喇嘛回去?

由...發表 op on 十一月 22, 2011 at 12:51 上午 C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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