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農地 農業還剩什麼?
三言兩語 74
李鈞震12.14.2007
【中國時報‧徐世榮】據報載,林樹山等立法委員於日前成功修改了重要的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條文,將農舍坐落之農地面積下修,由○.二五公頃降低至○.一公頃,此修正條文倘若不幸通過三讀,如同是農地的全面釋出,必將造成國家重大的傷害,因為此條文所牽連的議題並非僅是農舍(或別墅)之興建,而是關係著我國是否還需要保有農業?
眾所皆知,農地農有及農地農用為過往台灣農地政策的二大核心,惟隨著台灣社會的轉型及農業經濟產值的低落,此二大政策皆面臨嚴峻之挑戰,並作了根本的變革。農地農有政策已經於民國八十九年農業發展條例的全面修正而被突破,農地之承買人並不需要具有農民之資格,農地產權因此是可以自由的移轉;而農地農用政策也在農舍興建的龐大壓力之下,屢次的退卻,此番農發條例第十八條倘若再作下修,大概是可以宣告農地農用政策終結的時候了。
因此,我們所面對的嚴肅課題是,農地若不再堅持作農用,那台灣的農業還剩下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