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時代的農漁民福利措施
照顧老年農漁民生活, 2007 年 7 月起修法調高老農津貼至 6,000 元;並放寬農保規定, 65 歲以上加保年資累計 15 年以上者,即使戶籍遷移、農地出租或移轉,仍保有農保資格。
創辦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 2003 年 9 月開辦迄今,累計發放 71 億 2,297 萬餘元,受惠件數 104 萬 6,319 件,提昇農漁民子女就學機會。
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 2003 年起提高現金救助 50 %, 2000 年至 2007 年底台灣地區救助農業天然災害計 31 次,核發救助金額 147 億餘元。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6 年的統計,農業 GDP (國民生產毛額)比 2005 年成長 6.09 %,成長幅度超過全國 GDP 的成長( 4.89 %),農漁民家戶所得為 94 萬 1,164 元,比前一年增加近 7 萬元。
過去曾有人預言,加入 WTO 將使我國農業崩盤,然而,自 2002 年加入 WTO 以來,我國農業產值仍持續成長, 2006 年農業生產總值 3,770 億元,比 2001 年的 3,527 億元成長 6.9 %;換算每位農民的平均產值, 2006 年為 67.9 萬元,比 2001 年的 50 萬元成長 35.8 %; 2006 年的農業產值成長率較 2005 年增加 6.09 %,不但比該年經濟成長率高,更創下 15 年來農業產值成長的最高紀錄。
台灣農業能夠維持一定的競爭力,主要是政府一方面輔導農民轉型升級,提高農業附加價植,並協助農民行銷解決產銷問題;一方面照顧農民權益,提供基本福利措施,同時亦在遭逢天然災害損失時能給予救助,讓農民能儘速恢復生產。
和世界先進國家相同,台灣農漁民從業人員逐年高齡化,為照顧老年農漁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 1995 年起針對 65 歲以上老人每月發放 3,000 元老農津貼,並自 2004 年起逐年增加, 2007 年 7 月再正式提高為 6,000 元,保障農漁民晚年經濟生活。累計 2000 年至 2007 年 12 月底,受惠農漁民人數達 101 萬 3,015 人。
為了鼓勵老年農漁民退休,農委會並協調修正農業保險條例,放寬請領老農津貼的資格,取消必須擁有農地、持續耕作的規定,讓 65 歲以上長期從事農業的老人即使不再耕作亦可續領每月6,000 元的基礎保障。
除了老年農漁民,農委會亦於 2003 年通過相關辦法,比照軍、公、教、勞子女福利措施,開辦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當年 9 月受理申領至 2007 年底,累計發放 71 億 2,297 萬餘元,受惠件數 104 萬6,319件。
福利照顧之外,降低農漁民產銷風險、提高農漁民收益更是農業施政的重點。為減輕農民受到天然災害損失而影響收益, 2003 年起修訂相關辦法,提高農產品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平均達 50 %。以稻米為例,災損一經認定,每公頃補助從過去的 8,000 元提高至 1 萬 2,000 元,果樹由 3 萬元提高到 5 萬元,蔬菜亦由 1 萬 1,000 元提高到 1 萬 6,500 元。 2000 年至 2007 年底台灣地區救助農業天然災害計 31 次,核發救助金額 147 億餘元。政府的補助提高,農民復耕效率提升,收益也提高了。
此外,為協助農漁民轉型升級,提高收益,農委會推動經典系列選拔、休耕田多元化利用、農漁會百大農情好禮、產銷履歷制度等多項措施。其中,休耕田多元化利用即是開放休耕田種植景觀花田、生質能源作物、飼料玉米及造林,一方面蓄養地利,一方面增加農民收益;以景觀花田為例,農閒時節,農村休耕田的景觀花田已吸引愈來愈多的都市遊客,帶動觀光收益。
至於試辦多年的產銷履歷制度,也在 2006 年初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2007年完成法制具體落實,正式啟動「安全農業年」。種種措施都在創造農業的附加價值、提高農民收益。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6 年的統計,農業 GDP(國民生產毛額)比 2005 年成長 6.09%,成長幅度超過全國 GDP 的成長( 4.89 %),農漁民家戶所得為 94 萬 1,164 元,比前一年增加近 7 萬元。
在政府全方位的照顧之下,農漁民現在不只享有政府的照顧福利,農業生產亦愈來愈重視「品牌」、「行銷」、「安全」、「履歷」等知識內涵;而其經營農業的生態環境、生活觀念,更成為許多都市人追逐的「新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