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時代的農漁民福利措施

李鈞震 在 09:40下午 三月 05, 2008 發表 , 文章分類:國家政策啟迪

照顧老年農漁民生活, 2007 7 月起修法調高老農津貼至 6,000 ;並放寬農保規定65 歲以上加保年資累計 15 年以上者,即使戶籍遷移、農地出租或移轉,仍保有農保資格。

創辦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2003 9 月開辦迄今,累計發放 71 2,297 萬餘元受惠件數 104 6,319 ,提昇農漁民子女就學機會。

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2003 年起提高現金救助 50 %2000 年至 2007 年底台灣地區救助農業天然災害計 31 ,核發救助金額 147 億餘元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6 年的統計,農業 GDP (國民生產毛額)比 2005 成長 6.09 %成長幅度超過全國 GDP 的成長( 4.89 %),農漁民家戶所得94 1,164 ,比前一年增加近 7 萬元

過去曾有人預言,加入 WTO 將使我國農業崩盤,然而,自 2002 年加入 WTO 以來,我國農業產值仍持續成長, 2006 年農業生產總值 3,770 億元,比 2001 年的 3,527 億元成長 6.9 %;換算每位農民的平均產值2006 年為 67.9 萬元,比 2001 年的 50 萬元成長 35.8 %2006 年的農業產值成長率較 2005 年增加 6.09 %,不但比該年經濟成長率高,更創下 15 年來農業產值成長的最高紀錄。

台灣農業能夠維持一定的競爭力,主要是政府一方面輔導農民轉型升級,提高農業附加價植,並協助農民行銷解決產銷問題;一方面照顧農民權益,提供基本福利措施,同時亦在遭逢天然災害損失時能給予救助,讓農民能儘速恢復生產。

和世界先進國家相同,台灣農漁民從業人員逐年高齡化,為照顧老年農漁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 1995 年起針對 65 歲以上老人每月發放 3,000 元老農津貼,並自 2004 年起逐年增加, 2007 7 月再正式提高為 6,000 元,保障農漁民晚年經濟生活。累計 2000 年至 2007 12 月底,受惠農漁民人數101 3,015

為了鼓勵老年農漁民退休,農委會並協調修正農業保險條例,放寬請領老農津貼的資格,取消必須擁有農地、持續耕作的規定,讓 65 歲以上長期從事農業的老人即使不再耕作亦可續領每月6,000的基礎保障。

除了老年農漁民,農委會亦於 2003 年通過相關辦法,比照軍、公、教、勞子女福利措施,開辦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當年 9 月受理申領至 2007 年底,累計發放 71 2,297 萬餘元,受惠件數 104 6,319

福利照顧之外,降低農漁民產銷風險、提高農漁民收益更是農業施政的重點。為減輕農民受到天然災害損失而影響收益, 2003 年起修訂相關辦法,提高農產品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平均達 50 %。以稻米為例,災損一經認定,每公頃補助從過去的 8,000 元提高至 1 2,000 果樹 3 萬元提高到 5 萬元蔬菜亦由 1 1,000 元提高到 1 6,500 2000 年至 2007 年底台灣地區救助農業天然災害計 31 次,核發救助金額 147 億餘元。政府的補助提高,農民復耕效率提升,收益也提高了。

此外,為協助農漁民轉型升級,提高收益,農委會推動經典系列選拔休耕田多元化利用、農漁會百大農情好禮、產銷履歷制度等多項措施。其中,休耕田多元化利用即是開放休耕田種植景觀花田生質能源作物飼料玉米造林,一方面蓄養地利,一方面增加農民收益;以景觀花田為例,農閒時節,農村休耕田的景觀花田已吸引愈來愈多的都市遊客,帶動觀光收益。

至於試辦多年的產銷履歷制度,也在 2006 年初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2007年完成法制具體落實,正式啟動「安全農業年」。種種措施都在創造農業的附加價值、提高農民收益。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6 年的統計,農業 GDP(國民生產毛額)比 2005 年成長 6.09%,成長幅度超過全國 GDP 的成長( 4.89 %),農漁民家戶所得為 94 1,164 元,比前一年增加近 7 萬元。

在政府全方位的照顧之下,農漁民現在不只享有政府的照顧福利,農業生產亦愈來愈重視「品牌」、「行銷」、「安全」、「履歷」等知識內涵;而其經營農業的生態環境、生活觀念,更成為許多都市人追逐的「新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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