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貪污與貪財

野侍一郎 在 11:01下午 八月 17, 2008 發表 , 文章分類:時論.私論

對於藍統一派或是其支持者要談貪污就跟他們談最典型的例子金額是上百億的台幣而且還有人因此被暗殺身亡的拉法葉案這都是在國民黨執政下完成的大概是不會有分一杯羹給綠營台灣派或是民進黨的可能這是十足明顯的貪污案件卻也在國民黨的大小官員分贓互相掩護隱藏之下至今仍無法破案金額大小在其次這種拿回扣的貪污事件,本質就是竊取不當利益所得這來自國民的繳稅當然國民黨的黨產每一項也是來自於繳稅

 

陳水扁是不是貪污必須要查到證據也就是像通俗一般必須要有抓姦在床才可判定否則現在的行政院長,不就曾和媒體女記者會面於深夜冷水坑,那豈不就可以構成通姦罪了嗎現在所知的就是選舉結餘款也就是捐助或是政治獻金要注意喔一樣是錢捐助獻金和稅金卻有明顯的不同,那就是強制性的有無不同稅金是有契約(社會契約或法律)的強制性而捐助即使有心理的期待性也沒有明顯的契約效力陳水扁的海外匯款當中我想除了有捐助獻金和他的薪水所得等等事實上已經很難劃分得清楚不過要指證他貪汙也就是偷了不當所得是不是要先有哪裡被偷的損失事件發現就如我帶著一百萬現金進到銀行既不儲金也不匯款銀行或是銀行內的人,也沒有人有失竊的事情可以就懷疑認為我的現今一百萬可能是偷竊而要我証明金錢的來源

 

現在統藍一派和媒體不就是在做這一件事情而綠派台灣人則是捐了錢也未立契約或約定現在卻又主張不斷有人到廟裡祈神捐款可是事情仍非如期待賭博還是輸做生意還是賠錢連連身體仍是虛弱不堪,因而到廟裡要討回捐款的嗎或者去找神理論呢樂捐是甚麼呢樂捐不就是捐出心意期望代為執行或完成而放棄對既有錢財的所有權嗎陳水扁一家貪不貪財是一回事捐助給他的錢當然是他擁有所有權,要要烤要煮當然只能隨他否則又何需捐助你自己來想辦法完成不就得了

 

藍統一派是強者追殺弱者白布也要染成黑布的猙獰惡念而很多綠派則是含混不清的情緒亂發陳水扁(或他家人)貪財可能撥會不清〞,但是有沒有貪污或違了甚麼法卻不能由得胡亂胡來至少陳水扁已坦承瑕疵光明的道歉接下來當然也是要由他自己承擔只是台灣或是台灣派仍存有多少冷靜無情但明理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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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ㄡ,大甲鎮瀾宮每年那麼多的香油錢,也從沒跟信徒報告花到哪裡去了,打了個金身誰知純度是多少
台灣人被國民黨洗腦60多年,思考僵化,無法從統媒的奧論中發現問題

由...發表 windbird on 八月 18, 2008 at 04:12 下午 C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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