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是綠藍!

野侍一郎 在 10:40下午 八月 24, 2008 發表 , 文章分類:時論.私論

歷史如果缺乏了考證會變成甚麼一項的學問呢還能成為歷史讓人讀嗎

就以歷史的方法還原真相這個人吹噓比立論還多曾經就有陳真質疑過他給他上過課了http://kinship.habago.org/archives/2005/06/14/06.47.14/index.php

我只想就用教基本大學一年級生的方法論來談甚麼是考證歷史學上有所謂的野史,但它並不一定是假的而是一種尚待考證的過往事件或傳說歷史學方法的核心在於考証的學問,因為歷史的主旨在於實事求是,因此研究歷史必須建立在真正的史料基礎上,如此的研究價值才有意義。

 

美國的歷史學者Gilbert J. Garraghan在他的著作A Guide to Historical Method(歷史學方法指南)提到對於一個歷史事件質問的研究可分成六個

  1. 史料是何時寫的是口述的還是製作的史料(日期)
  2. 在哪裡製作的(場所)
  3. 是誰製作的(著者)
  4. 是由既成的資料製作的嗎(分析)
  5. 是否是自製方式昨成的(一貫性)
  6. 這個內容的史料價值為何(信?性)

有的時候可能還需透過科學方法例如放射性碳元素比對等考証史料的真實性脫開了真實一篇歷史論文毫無價值可言

 

這個一直吹噓台灣歷史讀得如何也搞到了教授當了請問他對於整件事件的真實性做了甚麼樣的註解他所比喻的警察偷竊等等更是不倫不類沒看到第二篇還想說就此算了看了這種文章我看不批都不行我倒是想問他到底還想混騙或被混騙到幾時

 

警察偷竊比小偷偷竊更可惡?這簡直像是小學生的思考和情緒言論,真實是警察偷竊、跟小偷偷竊,一樣違法、一樣違反善良風俗、一樣可惡!小偷,為什麼叫小偷?因為他偷竊了!他沒有偷竊之前,他有可能是任何人、任何職業。警察偷竊之後,他也是小偷!那小偷偷竊,到底是一個甚麼樣的狀況?所以警察偷竊、比小偷偷竊,這本身就是一個頭腦不清的胡言亂語,如果硬要在現在媒體審案階段,就指責陳水扁匯款事件是偷竊(貪污),那真實的國民黨,應是警察打人、殺人、竊取豪奪都做過!

 

不要說陳水扁,真實上有沒有當成〝警察〞(被三餐釘外加消夜一次)?就是比喻警察偷竊,國民黨可還是警察強取、豪奪、還殺人越貨呢!哪來的〝這家人比國民 黨更可惡〞? (台灣歷史到底是怎麼讀的啊?)這種看得到陳水扁眼中的針,卻看不出國民黨橫亙在門前的大木,就是讓人氣結的所在!其他文中概括性地,指反對他的台派,就 是甚麼存著本黨概念?不分是非的樣子?這樣詮釋這個事件的是非,簡直比台灣老農還糟糕!

我的看法是,非是綠藍而是在事實!

陳水扁貪腐、吳淑珍貪錢攬權、陳幸妤愛發飆(千金脾氣) …

這家人一無是處、比國民黨更可惡


這不就是泛藍、統媒,急著要朔造出的圖示嗎?

只不過,現在由所謂泛綠台派、又是知識份子提出,

豈止求之不得!簡直是連睡覺都笑得無法攏嘴了!

迴響[6]

迴響:

我認同!

由...發表 阿弘 on 八月 24, 2008 at 11:51 下午 CST #

〝這家人比國民黨更可惡〞這篇文章看完 我的腦中浮出 馬久那張回眸一笑的照片 親痛仇快

由...發表 koeh bun chhai on 八月 25, 2008 at 01:14 上午 CST #

看了兩篇文章
我是徹底看扁了這種
山椒魚知識份子

由...發表 野侍一郎 on 八月 25, 2008 at 01:21 上午 CST #

可惡是錯不了但更讓人心脆感覺那ㄟ安ㄋ

由...發表 久久木 on 八月 25, 2008 at 09:42 上午 CST #

我也認同李先生是不是變了怎麼會寫下這種文

由...發表 綠巨人 on 八月 25, 2008 at 11:19 上午 CST #

其實就真實跟是非而已,大小則多是情緒性反應!
李筱峰在寫這些文章時,我相信他也是自以為是在辨大是大非!
這些有名的,原本就值得存疑!長袖善舞者有之、善於逢營者有之!
事實如何?就是言行交叉檢驗,真實面前,是容不了一粒沙!

西方啟蒙啟示了,檢驗學問的本質的核心,有兩個:
一個是一致性、一個是普遍性。
這些所謂知識份子的浮誇,就在於說了前言不對後語,而不自知!

由...發表 野侍一郎 on 八月 25, 2008 at 09:32 下午 C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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