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是綠藍!
歷史如果缺乏了考證,會變成甚麼一項的學問呢?還能成為歷史讓人讀嗎?
就以歷史的方法還原真相,這個人吹噓比立論還多,曾經就有陳真質疑過他,給他上過課了!http://kinship.habago.org/archives/2005/06/14/06.47.14/index.php
我只想就用教基本大學一年級生的方法論,來談甚麼是考證?歷史學上有所謂的野史,但它並不一定是假的,而是一種尚待考證的過往事件或傳說。歷史學方法的核心在於考証的學問,因為歷史的主旨在於實事求是,因此研究歷史必須建立在真正的史料基礎上,如此的研究價值才有意義。
美國的歷史學者Gilbert J. Garraghan,在他的著作A Guide to Historical Method(歷史學方法指南)中,提到對於一個歷史事件,質問的研究可分成六個:
- 史料是何時寫的是口述的還是製作的史料(日期)
- 在哪裡製作的(場所)
- 是誰製作的(著者)
- 是由既成的資料製作的嗎(分析)
- 是否是自製方式昨成的(一貫性)
- 這個內容的史料價值為何(信?性)
有的時候,可能還需透過科學方法,例如放射性碳元素比對等,考証史料的真實性,脫開了真實,一篇歷史論文毫無價值可言。
這個一直吹噓台灣歷史讀得如何?也搞到了教授當了,請問他對於整件事件的真實性,做了甚麼樣的註解?他所比喻的警察偷竊等等,更是不倫不類!沒看到第二篇,還想說就此算了!看了這種文章,我看不批都不行!我倒是想問他,到底還想混騙或被混騙到幾時?
警察偷竊比小偷偷竊更可惡?這簡直像是小學生的思考和情緒言論,真實是警察偷竊、跟小偷偷竊,一樣違法、一樣違反善良風俗、一樣可惡!小偷,為什麼叫小偷?因為他偷竊了!他沒有偷竊之前,他有可能是任何人、任何職業。警察偷竊之後,他也是小偷!那小偷偷竊,到底是一個甚麼樣的狀況?所以警察偷竊、比小偷偷竊,這本身就是一個頭腦不清的胡言亂語,如果硬要在現在媒體審案階段,就指責陳水扁匯款事件是偷竊(貪污),那真實的國民黨,應是警察打人、殺人、竊取豪奪都做過!
我的看法是,非是綠藍而是在事實!
〝陳水扁貪腐、吳淑珍貪錢攬權、陳幸妤愛發飆(千金脾氣) …
這家人一無是處、比國民黨更可惡〞
這不就是泛藍、統媒,急著要朔造出的圖示嗎?
只不過,現在由所謂泛綠台派、又是知識份子提出,
由...發表 阿弘 on 八月 24, 2008 at 11:51 下午 CST #
由...發表 koeh bun chhai on 八月 25, 2008 at 01:14 上午 CST #
我是徹底看扁了這種
山椒魚知識份子
由...發表 野侍一郎 on 八月 25, 2008 at 01:21 上午 CST #
由...發表 久久木 on 八月 25, 2008 at 09:42 上午 CST #
由...發表 綠巨人 on 八月 25, 2008 at 11:19 上午 CST #
李筱峰在寫這些文章時,我相信他也是自以為是在辨大是大非!
這些有名的,原本就值得存疑!長袖善舞者有之、善於逢營者有之!
事實如何?就是言行交叉檢驗,真實面前,是容不了一粒沙!
西方啟蒙啟示了,檢驗學問的本質的核心,有兩個:
一個是一致性、一個是普遍性。
這些所謂知識份子的浮誇,就在於說了前言不對後語,而不自知!
由...發表 野侍一郎 on 八月 25, 2008 at 09:32 下午 CST #